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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不断探索新方法提升调解水平

  发布时间:2009-07-30 16:16:39


    今年1至6月份,宁陵县法院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91件,审结242件,其中通过做调解工作结案的就有228件,调解率达94%,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办理民商事案件工作中,该院积极探索调解手段,讲究调解方法和艺术,不断提高调解水平,狠抓庭前、庭审、庭后调解不放松,把调解工作贯穿与审判全过程。  

    庭前调解时,对一些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和当即能履行的案件,经当事人请求或同意,在庭前进行调解,如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时的“立案调”,送达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时的“送达调”。  

    庭中调解时,对义务人履行信誉较高的,积极促成当事人自行和解,当场履行;对义务方履行能力明显欠缺的,建议担保调解或附条件调解,以提高调解成功率和保证执行的落实。  

    庭后调解时,针对有的案件当事人矛盾激烈,在法庭上唇枪舌剑使矛盾更加紧张的情况,该庭采取待当事人冷静下来,对纠纷有了新的认识,适时掌握当事人情绪的“冷却点”后再次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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