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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立案当天调解一起农民工健康权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0-11-26 11:45:10



   今年3月2日,原告张远申在被告张诗伟和张银礼处干零活,不慎因事故至伤,住院其间因伤情严重右小腿被截肢,左小腿粉碎性骨折,两被告在支付了5.6万元后不再支付,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各种费用25.5万元。

   11月26日原告立案当天,经法官调解双方就达成了协议,并当即履行了第一批赔偿款11万元(其中有5万元已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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