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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张立勇院长对宁陵法院两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发布时间:2011-02-18 14:57:31


    2月14日省高院张立勇院长对宁陵法院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作出批示:“宁陵县法院贯彻全省法院第十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行动快、要求高、问题找得准、查得深、态度端正、措施有力。省院纪检组、监察室要注重总结基层法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并予推广。”

    全省法院第十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召开之后,宁陵法院迅速行动,连夜召开党组会,院长张慎祝传达了省、市法院会议精神,并根据当前实际,党组决定自2月11日至3月10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廉政教育整顿专项活动。院长张慎祝对活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要切实认识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的重要性,纪检监察部门要制定出详细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扎实开展。二是教育整顿活动要全面开展,不留死角,全员参与。三是教育整顿活动要针对查找出的具体问题进行整改,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不护短,不怕揭丑。四是要以本院建设的“荣誉室”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室”为平台,开展正反两方面教育。五是整顿活动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在全省法院开展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中,宁陵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涉农案件优先排期,快速审理。此次活动中所受理的拖欠农民工案件30件,均在一个月内审结,其中29件以调撤方式结案。2010年12月6日,宁陵县法院在20日内依法从快判决一起历时12年的工程款纠纷案件。2010年12月23日张立勇院长在法院工作信息2010年第425期“宁陵县法院从快判处一起工程欠款纠纷案件拖欠12年的60名农民工工资得到偿还”上批示“请省高级法院民一庭要推出一批像宁陵县法院这样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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