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在宁陵县法院张弓法庭法官的调解下,一起因丈夫嗜酒成瘾妻子三次提起诉讼的婚姻家庭纠纷案终于画上了句号。
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于1997的腊月登记结婚,婚后初期感情尚好。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性格差异越来越大,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争吵后,被告就喝闷酒,久而久之,形成了酒瘾,一日不喝,就浑身不得劲。为此,王某多次与被告争吵,被告张某不思悔改。2007年3月份,原告王某起诉与被告张某离婚,在诉讼期间,经双方亲朋及法官的劝说,被告作出保证,原告撤回起诉。时隔两年,原告于2009年5月份,又因被告酒瘾复发,原告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在被告苦苦哀求下,为了孩子,原告再次撤诉。但是,被告并未以此引以为戒,未按自己的保证去做,酒瘾再犯,而且一犯酒瘾就什么也不顾,绝望中的王某于2011年3月12日,再一次来到法院起诉与被告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张某多次保证戒酒,且屡保屡犯,喝酒成瘾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原告要求离婚态度强硬,经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