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人民法院在加大刑事审判工作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行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简化审程序,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及部分案情清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采取五措施着力提高当庭宣判率,使当庭宣判率显著提高。今年1月—5月,该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04件,审结92件,结案率为88.5%。其中,当庭宣判案件56件,同比上升32%,当庭宣判率达到61%,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一是加强审判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办案能力,不断加强审判人员的庭审驾驭能力,以确保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做足审判人员庭前阅卷审查工作,从而实现庭审中举证过程简洁顺畅,辩论过程焦点集中,合议过程清晰高效,当庭宣判率不断提高。
三是推行简易程序和普通简化审程序的适用,使案件审判周期大幅度缩短,诉讼效率明显提高。
四是做足公诉机关证据补充工作,争取做到一次庭审便能查明全案事实。
五是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工作。引入审限跟踪、到期警告和拖延处罚等措施,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从严管理审限,绷紧刑事审判人员严格按照审限办案的神经,杜绝超审限办案,强化审判人员的责任心,促进刑事审判工作高效有序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