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陵县人民法院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推进管理创新,夯实多项新措施,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进而全面提升司法能力,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切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重规章制度——建立庭内案件讨论制度。对于疑难复杂案件、敏感性案件和群体性案件,报庭长批准后可提交法官联席会议讨论,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化解审判难题。完善和落实审判质量管理制度,根据该院新制定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深化完善各项审判管理机制,重点细化办案质量指标,完善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实行案件质量定期分析与通报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建立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实现审判工作全程规范与全程监控。强化对案件审理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实现对立案、分案、开庭、上会(审委会)、裁判、执行、归档等流程节点的管控,做到节点不遗漏,全程有监控。
重队伍建设——加强班子建设,靠硬班子带好队伍。该院党组明确要求每个党组成员强化学习,不断增强司法决策能力、司法管理能力和司法审判能力;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集思广益,形成合力。同时,党组强化教育、培训、管理,开展多种形式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查和优秀裁判文书评比,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各种教育培训活动,从而提高法官业务素质。
重内外监督——审判管理离不开监督,监督就是为了让审判管理更好地发挥效能。该院在重视建立和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同时,也高度重视监督制度的构建。在院内设立案件质量“监督员”制度,由监督员对立案、送达、庭审、合议以及执行过程的查封、评估、拍卖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可能有效避免产生难于弥补的重大程序错误或实体错误;设立“全庭合议制度”,对判决案件由全庭法官集体合议,提高案件裁判质量,防止个别法官“暗箱操作”或“一手遮天”;设立“特邀司法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人士担任法院的监督员,参与案件庭审旁听或执行,监督法官公正、廉洁、为民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