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宁陵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丈夫有过错,妻子要求离婚的案件,但却依法驳回了妻子的诉讼请求。本来丈夫有过错,法院为什么要依法驳回妻子的诉讼请求呢?
原来原告丽丽(化名)与被告刘牧(化名)本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十年前,两人因相爱结婚,在那时就已经住着楼房开着汽车了。后来他们的儿子出生了,更成为别人羡慕的三口之家。因家中经济富裕,丽丽就在家做起了专职太太。
人常说,男人有钱就变坏。果然,刘牧随着权势的不断膨胀,在外开始保“二奶”、养“小三”胡作非为。对刘牧的浪荡行为,丽丽曾经也与刘牧争吵过,但不久,丽丽却作出妥协,声称只要刘牧不往家里带第三者,刘牧在外面想怎么生活就怎么生活。树欲静而风不止,刘牧糜烂的生活致使“小三”怀孕,“小三”其会善罢甘休,于是经常到丽丽家无事生非,并扬言,如果不给几万元的经济补偿,就把刘牧告进监狱。善良的丽丽为了不让自己的丈夫进监狱,四处借钱赔偿给“小三”,并且在小三流产时还要伺候她。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小三的事情还没有结束,小四又找上门闹事。
中国有句古语:“玩火者必自焚,作茧者必自缚”。刘牧为了过灯红酒绿的日子开始挪用公款进行挥霍,加上生活糜烂,他很快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自己把自己送进了监狱。为了让刘牧尽快出狱,丽丽变卖家产并多方筹借资金近百万元用于填补挪用的资金,补偿给小三、小四,让他们不要再告刘牧。刘出狱后,却没有吸取教训,仍然我行我素,不思悔改,继续在外胡混。丽丽再也不能容忍,于是诉至法院,要求与刘牧离婚。但因没有向法院提供任何证据,且刘牧在法庭上不认可丽丽所借的债务,也不同意离婚。于是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丽丽的诉讼请求。
由此可见,可怜之人也有可恨之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