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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六举措打响执行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1-10-09 11:02:35


    为有效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改善执行环境,最大限度的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宁陵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执行工作取成效。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执行工作机制。根据当事人实际和案件类型,采取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财产查询制度、财产悬赏举报制度和协助执行联络员制度等针对性措施,增强发现和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的及时性、有效性。对所有新收案件及筛选出来的重点案件,凡未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在执行中控制财产的案件,均以正式文书的形式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如被执行人拒报、谎报的,坚决采取罚款、拘留措施。

    二是要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和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作用,加强与监检察、公安、工商、银行、房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制裁力度,共同协助配合,最大限度的深挖财产线索,确保执行到位。

    三是重点打击“老赖”。选取一些有履行能力但拒不执行的“老赖”予以曝光,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出境。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对违反“限高令”者,坚决采取罚款、拘留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打击拒执犯罪。密切联系公安、检察等部门,对有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故意毁损、隐匿、转移财产的担保人、拒不履行法定协助义务的协助执行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要强化宣传,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对反规避执行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和监督协助。每季度要在主流新闻媒体上集中发布一次限制高消费令,形成强大声势。

    六是要强化立、审、执配合,形成人民法院内部合力。结合各自实际,在立案和审判环节用足、用好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鼓励审判法官在案件审理中积极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减轻执行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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