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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法院改革回访制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1-10-25 09:11:44


    “您好,我们是宁陵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你在我院参加诉讼活动期间,对法官接待当事人的态度、办案效率、司法廉洁方面是否满意?有何意见或建议,请短信回复。谢谢。”这是宁陵法院采用短信平台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的内容。从今年8月份以来,宁陵法院改革回访方式,由院纪检监察室牵头采用短信、电话和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完善法院回访制度。

     在回访方式中,短信回访以法院政务中心为平台,对当事人回复的短信内容,法院专门组织统计归纳,对没有短信回复的一律再采取电话回访,且电话回访采用全程录音的方式,保证回访的真实性。最后,对当事人有意见或看法的,由纪检监察室以交办函的方式将反馈的意见交给庭室负责人,要求限期对当事人上门回访。对每一案件的回访情况和处理结果将记入承办法官的执法档案,作为法官当年评先评优和晋级升职的依据。

    到目前为止,该院已发出回访短信1100余条,反馈400余条,电话回访700人次,上门回访10余次。满意率达到90%,从反馈的结果上看,绝大多数的当事人对法官办案作风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回访中征集到的加强便民措施、提高办案效率等建议,法院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当事人反映个别法官工作怠慢、接待当事人缺乏耐心等现象,纪检室进行调查核实,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其登门道歉,消除影响。

    案件回访制度的实施,既提高了法官执法理念和为民服务的意识,又加强了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公正廉洁执法、树立良好的法院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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