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宁陵县法院建立执行快反机制合力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2-11-28 11:10:55


    为进一步优化执行资源配置、提高执行快速反应能力,宁陵县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成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建立起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合力破解“执行难”。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在执行局组建由执行员、司法警察构成的快速反应力量,初步构建司法警察以编队形式派驻执行局的架构。执行快速反应工作由宁陵县法院执行局、法警大队和人民法庭为主体,司法行政、文印、档案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指挥中心统一组织调配快速反应的执行力量,从法警大队抽调5名法警充实快速反应执行小组,专门负责快速反应的实施工作。  

    该院还规定,在本辖区内,凡能提供被执行人准确去向和可供执行财产的,快速反应执行小组人员应于接到举报后6小时内赶往被执行人所在地或可供执行的财产所在地采取执行措施;在本辖区内,凡发现被执行人员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的,执行人员应在接到举报后3小时内赶到现场并采取相应执行措施;对已终止执行的案件,凡具备恢复执行条件或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线索的,执行人员应在24小时内恢复执行程序并到位执行。

    此外,对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暴力抗拒、需要紧急支援、外地法院执行请求配合的突发性情况,也可启动快速反应程序。快速反应程序启动后,执行人员应迅速对案件进行分析,在接到执行指令后3小时内到达相应地点采取措施。

    该院为执行快速反应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通信、车辆、警械等物质装备保障,同时制定了应急工作预案,并加强了预案的演练,提高处置能力,并把执行快速反应工作机制与执行联动机制、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机制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与公安、街道、工商、银行等机关的联动,提高了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处置能力,提高了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查找和控制能力。

    今年1-10月,通过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指挥中心,执结陈年旧案42件,标的额达122万元,为执行工作进入良性循环轨道夯实基础。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