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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推进执行回访常态化提升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13-03-28 08:23:30


    为落实创新社会管理,真正把全面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己任,为群众办实事、解纠纷,宁陵县人民法院建立了执行回访制度,解决了一直以来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大难题,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自建立执行回访制度以来,宁陵法院共审理执行案件252件,全部案件都进行了跟踪回访,回访率达100%,通过回访化解矛盾78件。

    执行回访制度包含了:1、对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程序是否合法,对当事人是否存在冷、横、硬的态度,是否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五个严禁”;2、申请执行人及被申请人对案件执行的透明度,执行人员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方面的满意度;3、中止执行,终结执行是否是当事人的本意,执行和解是否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4、查询核实被申请人的履行能力及相关执行线索;5、监督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等方面;同时要求定期对执行案件进行跟踪落实,对执行回访的情况由执行局定期通报,对没有落实好执行回访制度规定的执行法官取消评优评奖资格,对违反纪律的执行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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