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出路引起纠纷,堂兄弟间积下多年恩怨。2013年3月25日,宁陵县人民法院法官不辞辛苦12次赴现场调解,成功调解该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使原本关系破裂的堂兄弟握手言和,原、被告双方对法官赞不绝口,所在地的党委政府对宁陵县法院法官一心为民的作法非常满意。
原告路某、与被告路某某系堂兄弟,居住在宁陵县刘楼路庄村。2005年,在原告外出打工期间,被告擅自建厕所占住了原告的出路,影响原告的正常通行,双方为此产生纠纷。当地乡政府及村委会曾多次派工作人员出面协调,但由于被告态度强硬,纠纷未能解决,双方矛盾加剧。原告于2012年12月18日诉至宁陵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拆除所建厕所,恢复原状。
受理该案后,宁陵县法院承办法官对卷宗仔细进行查阅,发现该案属于家庭内部矛盾,如果简单地依照法律程序审理判决,不但解决不了矛盾,反而会加剧原被告间的积怨,惟有调解才能化解纠纷。本着“注重案件调解,化解社会矛盾,案结事了”的原则,承办法官在诉状送达之后,亲自走访乡政府及村委会了解当事人的详细情况,并分别到原、被告家中开展调解工作。起初,被告以厕所建在自己地上为由,态度强硬,对法官避而不理,法院法官并不气馁。承办法官不怕辛苦邀请乡、村干部先后12次到被告家中,以拉家常的方式,深入浅出地向被告释法说理。同时,承办法官也积极做原告思想工作。经过承办法官调解后,原、被告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