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从加强调查研究、精简会议以及改进司法作风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开展“两改两精两坚持”专项活动,要求全院干警要保质保量的执行实施办法,务必达到切实改变工作作风的目的。
改进工作作风,树立高效廉洁的司法形象。严禁借出差之机到风景名胜区公费观光或从事其他与出差公事无关的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开“特权车”,严禁警车非执行紧急公务鸣警笛、亮警灯、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
改进调研工作,增强调研实效。院领导调研应轻车简从,原则上部门负责人不陪同调研,对每年调研时间、深入派出法庭进行调研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会议能不开的坚决不开,会期原则上不超过半天。严格会场纪律,禁止参会人员在会上看书报、玩手机等与会议无关的事;会场布置要简朴,不制作背景板,不悬挂横幅。
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凡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凡上级普发性文件没有新要求的,不再转发;对上级法院或有关机关已经有明确具体规章制度的,不再照抄照搬重复制订。
坚持厉行节约,简化公务接待,。凡是上级领导或一般工作人员来院检查、视察工作、学习调研等,严格按省财政厅规定的接待标准接待,原则上不安排宴请。上级领导来院检查、视察工作,一律不到辖区边界或高速路口迎送,不挂欢迎横幅、标语。
坚持司法为民,密切联系群众。在司法活动中不得有“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不得有“冷、横、硬、推、拖”的官僚作风;做好接待来访,依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进一步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等司法公开措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