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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弓法庭法官用“换位思考”法成功调解一起建筑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3-05-17 09:16:21


    宁陵县法院张弓法庭巧用换位思考调解一起建筑合同纠纷案,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并当庭履行。

    原告张某与被告宋某签订合同约定原告作为施工方为被告建造一幢二层楼房,总工程款为65000元。然而在楼房完工时被告宋某仅支付原告张某工程款58000元,下欠7000元。经原告张某多次催要,被告宋某未付,原告张某诉至法院,请求被告宋偿还此欠款。

    立案后,承办法官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双方对签订的合同无异议,调解意愿明显。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不愿意支付余款是因原告张某为被告楼房粘的地板砖不平,想让原告返工,并表示一旦完工可立即支付余款。原告则称要返工可以,得被告出原料,于是,承办法官深入原告为被告建造的楼房现场查看。首先指出原告粘的地板砖确实有几块不平整,影响整体美观。如果你作为房主,花几十万盖房子,别人把你的房子弄成这样你怎么想?同时又让被告站到原告的立场上想一想,你作为原告领着几十号人辛辛苦苦的干,领不到工钱,你有何想法?通过法官推心置腹调解,最终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宋某支付5000元给原告张某,并当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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