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在宁陵县人民法院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因分家而反目的兄弟俩对视而笑,相拥而泣,连声感谢法官。一起同胞兄弟之间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家住宁陵县华堡乡59岁的刘某比弟弟大18岁,土地承包时,哥哥刘某已另立门户,父母的承包地与弟弟分在一起。三年前刘某的父母相继去逝,因父母的承包土地分割两兄弟发生纠纷,继而引发打架。打过架还不解恨,哥哥刘某一气之下用刀子把弟弟种在自留地上的树皮刮掉。弟弟也不示弱,用除草剂喷死哥哥家的麦苗,还拔掉哥哥家的辣椒苗,兄弟两家的仇恨越来越深,村、乡干部谁也调解不成。2013年4月8日,弟弟一纸诉状将哥哥告上法院,要求哥哥赔偿损坏树木损失3000元,继而哥哥提起反诉,要求弟弟赔偿损坏麦苗、辣椒苗损失3000元。
宁陵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此案是发生在亲人之间的纠纷,如果简单判决会使双方关系更僵,矛盾更激烈,仇恨更大,这样不利于家庭和社会的和谐。若调解结案,不但能化解矛盾,而且还能挽回兄弟间的亲情。承办法官第一次组织调解,就从情、理、法多方面对原、被告进行梳理劝解,并以身说法,希望两兄第能互做让步,握手言和,通过一翻调解,兄弟两思想开始有所松动。这时,法官并没有急于让双方拿出意见,而是暂停调解,让兄弟两回去想想,并和家人商量商量。第二次调解时,法庭邀请人民陪审员一起组织召开调解会,从亲情的角度入手,以亲情为切入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做原、被告思想工作。又从有利于家庭和谐的角度考虑,注重亲情,互相理解。经过情理的感化,法理的引导,使兄弟两意识到为争气这样闹下去对子孙以后的生活环境没有一点好处,认识到了亲情的重要性。最终,兄弟两相互原谅了对方,各自撤回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