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宁陵县法院以提高案件质量为抓手,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审判质效的监督。
一是聘请廉政监督员、舆论评论员、专业咨询员、案件质量监督员,通过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依靠外部监督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
二是选调资深法官组成案件评查组,加强内部监督。对所有审结案件统一评查标准,并对优秀法律文书和瑕疵法律文书统一张贴公示,并且每月组织一次点评;
三是狠抓重点案件的审判管理,对上诉案件被上级法院发还、改判的,统一经审委会研究,分析原因,并严格按照上诉和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问责办法追究责任;
四是严格审判流程管理,统一电脑内网随机分案,并落实审限监督举措,施行临近审限案件“红卡”警示提醒;
五是实行案件审理定期通报制度,对案件办理指标效果好的业务庭、承办法官予以通报嘉奖,奖励现金并计入年终绩效考核成绩,对案件办理指标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计入绩效考核成绩,连续通报批评两次予以离岗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