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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为苦难家庭送去49万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3-06-09 15:32:42



    6月7日上午,宁陵县法院的法官冒酷暑驱车20多公里,来到残疾当事人汤美艳的家中,为这个苦难的家庭送去了497128元执行款。其三个虽是未成年的孩子却懂事的哭着谢谢法官叔叔。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引起的灾难,去年10月22日傍晚,王德勤在打工回家的途中,被一辆疾驶的货车撞上,当场死亡。在事故中死亡的王德勤正是这个不幸家庭唯一的顶梁柱。家里没有了顶梁柱,丢下一个瘫痪和三个未成年的孩子,失去了经济来源,等于天塌地陷!经交警队调解,责任人与汤美艳家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此案诉至法院。为了尽快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法院开通绿色通道,及时立案,减免其诉讼费用8450元,并指定资深法官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吕春元按照法律规定,适用情、理、法的原则,及时调解车辆所有人与当事人先行达成了部分赔偿协议(共10万元),暂时缓解了这个苦难家庭的实际困难,受害人王德勤得以下葬。在随后的审理中更是为这个家庭所想,经调解未能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后,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各种费用397128元。保险公司上诉,商丘中级法院维持原判。保险公司也依法及时履行了给付义务。

    其间此事经多家媒体报道后,不幸的家庭得到了社会各方的关爱。

    据了解,为了尽快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切实方便伤病当事人,宁陵法院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多年来始终坚持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送款,累计服务里程超过几十万公里。此外,该院还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费用减免与救助,每年减免数额约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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