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宁陵县法院多项措施促进民事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3-06-13 15:11:55


    一是公开、公正办理案件。坚持把公平正义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灵魂,要在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上充分体现公平正义,在案件的具体办理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要一碗水端平,办案程序和实体判决也要一样公平公正;着重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审委委员名单、庭审全程直播等多项措施,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

    二是强化承办法官案结事了意识。在案件办理中要始终坚持三个效果的统一,绝对不能机械办案,不能就案办案,更不能不负责任的一判了之。办案也要注重释明,同时要做好调解和判后答疑工作,让当事人对输赢明明白白。案件解决后,要达到案结事了。

    三是注重提高法官综合素质。为满足社会变革的需要,法官要提高综合素质,不仅要精通法律知识,也要注意审理方式、方法,避免激发矛盾,影响社会稳定。更要拓宽视野、掌握政策,强化民生意识、了解民情。同时,还要举止得当,言语优雅,以公正态度对待每个当事人,防止因言行举止不当造成当事人误解,影响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怀疑。

    四是坚持廉洁司法。每个法官都要经得起各种诱惑,固守法律法规、党的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底线,客观、公正的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自己承办的案件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对得起人民法官的良心。

    五是强化维护司法权威的意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一个法官的不当行为会直接影响整个法院的形象,而一个案件的多次改判则会直接损害司法的权威性。每个法官都要自觉维护好法院形象和司法权威。法官言行举止要得体,法院判决要让人看得明,要有可行性、权威性,不能随意更改。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