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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法官现场办案调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3-07-23 11:35:50


    7月18日上午,宁陵县法院城郊法庭的法官到原被告争议的侵权纠纷现场进行察看,及时化解纠纷,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被告吕某某是宁陵某小区的业主,该小区原由河南易天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2009年12月21日,易天公司将该小区转让给了原告某置业公司。置业公司在铺设路面花砖时与被告吕某某发生纠纷。被告认为他购买一楼房屋时,当时开发商许诺他前面的花园面积归自己所有,而现在原告却要把他铺成花砖改成停车位他不同意,并将花砖拆除。原告认为当时原房产商把地方卖给他们,并没有注明前面的花园面积都是一楼业主的。他们有规划图可以证明纠纷的面积规划为停车区,双方为此一直协商无果。后原告将被告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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