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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 不赡养父母怎行

  发布时间:2013-08-05 09:14:57


    2013年7月29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张弓法庭的法官冒着35℃以上高温天气,驱车十几公里来到巡回审判点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通过庭审释法调解,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让旁听群众明白了赡养父母法律有明确规定,不履行赡养义务是不行的。

    76岁高龄的于某育有两儿一女,最小的儿子已有了孙子,可谓四世同堂,本应安渡晚年的于某不得不为自己的生活问题焦急上火。

    事情还得从十几年前说起,当时大儿子娶妻生子,年轻力壮的于某夫妇整天帮大儿子带孩子,可到了二儿子结婚有了孩子,于某夫妇已不行了,不但不能帮二儿子带孩子,而且农活还得由二儿子帮着干。久而久之,二儿媳就产生了怨气,唆使丈夫不问老的事。老人无奈只好随大儿子一起生活,于某原有的1.5亩地也由大儿耕种。现在于某得了重病,治疗需花大量费用,让二儿子分担,二儿子以没种父母的地为由,不同意分担医疗费,经亲邻及村委调解无效。

    原告于某将被告起诉到法庭,法庭受理后,决定到于某所在的村巡回开庭审理。在庭审中,法官重点讲述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法官释法说理,被告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承担父母的医疗医疗费及赡养费,并与原告当庭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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