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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后农妇不守法,种植毒品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10-17 15:20:42


    10月13日,宁陵县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56岁农妇罗某被判处管制一年,并罚金5000元。

    今年农历2月份,宁陵县阳驿乡郭楼村农妇罗某在自家的菜地里非法种植罂粟, 5月10日被巡逻民警发现,经过清点,种植的罂粟为626株。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违反国家毒品原植物种植管理法规,非法种植罂粟,数量较大,其行为己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但鉴于被告人罗某所种植的罂粟在收割前被公安机关及时铲除,未能流入社会给社会造成危害,且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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