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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法官:下乡巡回办案 践行群众路线

  发布时间:2013-10-23 15:17:03



法官在庭审现场为当事人调解

    10月18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的法官,到该县阳驿乡郭店村巡回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此案的原、被告本是叔嫂关系,因家庭琐事不合,引起打架。被告郭某把嫂子付某打成轻伤。因故意伤害案在农村发生的几率较为普遍,此次选择到原被告村庄开庭,就是为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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