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法官:下乡巡回办案 践行群众路线
作者:边原 发布时间:2013-10-23 15:17:03
法官在庭审现场为当事人调解
10月18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的法官,到该县阳驿乡郭店村巡回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此案的原、被告本是叔嫂关系,因家庭琐事不合,引起打架。被告郭某把嫂子付某打成轻伤。因故意伤害案在农村发生的几率较为普遍,此次选择到原被告村庄开庭,就是为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