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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三步走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3-11-04 15:16:27


    根据青少年犯罪特点,宁陵县法院坚持维权与教育齐抓共管,突出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目的,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

    突出少年审判特色,提高青少年权益保护治理。宁陵县法院选配少年庭法官时,充分考虑少年审判的特点,着力选配女法官和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从事少年审判工作,采取“圆桌审判”方式,按照教育为主的审判原则,落实前科封存制度,尽量减少青少年犯罪后的心理阴影,尽力让失足青少年重新走上正常的人生轨道。该院少年庭今年共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17起23人,判处非监禁刑15起20人,所有涉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均以调解方式结案。

    加强帮教活动,拓展青少年权益保护成果。宁陵县法院针对青少年犯罪案件不是一判了之,而是认真开展帮教活动,与青少年就读的学校、生活的社区相结合,定期不定期走访,了解青少年的生活学习情况和活动动态,与各职能部门一起进行帮扶教育。

    开展普法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宁陵县法院依托“法院开放日”,组织青少年学生到法院实地观摩,参加庭审,亲自感受审判活动,参观青少年犯罪图片展,了解青少年犯罪的现实情况,并认真开展送法活动。目前,宁陵县法院共开展送法活动30余次,覆盖了全县各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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