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宁陵县人民法院及时制定了活动方案,张弓法庭按照活动方案要求认真落实。2013年11月15日,张弓法庭仅用一天时间就审结了两起农民工讨薪案,受到农民工兄弟的称赞。
原告赵某等四人诉符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到承办法官手中后,承办法官及时通知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承办法官明法析理及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当庭履行,被告符某支付原告赵某等四人工资8100元。
在调解此案的同时,另一起张某等2人诉被告李某劳务合同纠纷案正在开庭审理中,原告张某等2人在被告李某承包的工程中做粉刷工作,经结算,被告李某共欠二原告工资10000元,法庭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本案进行了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