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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公开宣判一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

  发布时间:2014-01-02 10:46:29


    双节临近,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宁陵县人民法院贯彻严打方针,向食品安全犯罪亮剑,12月23日,该院对13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进行公开宣判,郭某某等15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至两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的刑罚,涉案被告人对其犯罪行为都表示悔罪,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社会公众议论颇深,特别是一些不法经营者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违法在食品中添加化工药品,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宁陵县法院对于审理此类案件,安排资深法官审理,采取快立、快审、快结的办案方针,并全部采取公开审判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旁听案件的审理,增加案件的透明度,以此提高案件的审理效果。截至目前,该院已经受理该类型案件17件,审结16件,18名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一批生产销售毒馒头、毒豆芽、毒牛肉等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得到了严惩,净化了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得到了辖区群众的高度赞扬,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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