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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劳而获成“瘾” 屡犯不改获刑

  发布时间:2014-03-04 15:24:53


    作为一名农村妇女,本应勤俭持家,相夫教子,而她,却在一次次不劳而获中“享受”着别人的劳动成果,以致堕落成瘾,屡犯不改。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等待她的将是6个月的牢狱之苦。近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件,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12月8日夜间,被告人杨某在宁陵县人民医院停车棚处盗窃一辆银灰色某品牌电动三轮车。时隔4天,也就是去年12月12日夜里,其又在宁陵县某超市门口盗窃一辆同颜色同品牌的电动三轮车。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此次案发后,被告人杨某认罪态度良好,有悔改表现,并积极缴纳罚金。但令人唏嘘的是,被告人杨某系累犯。据了解,其曾因犯盗窃罪于2011年8月24日被民权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鉴于被告人杨某有犯罪前科,故仅对其适当从轻处罚,因此,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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