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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孩子撑起一把“保护伞”

宁陵县法院关爱“三留守人员”系列报道之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4-03-20 16:20:24


    留守儿童小乡乡,是一个腼腆爱笑的男孩儿,今年4岁,家住宁陵县乔楼乡八里曹村。2014年1月1日,正值元旦,普天同庆,可爱的小乡乡独自一人在家门前的马路上玩耍,可天有不测风云,令人揪心的一幕发生了——小乡乡被一辆“飞驰而来”的无号牌机动三轮车撞倒了!肇事者赵某系该县刘楼乡村民。

    由于小乡乡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年幼的他从小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很多时候,小乡乡是缺乏家人看护的,故而,他的人身安全问题存在着严重隐患。年迈的小乡乡奶奶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横祸,也不知如何是好,因此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报案,难上加难的是,肇事车辆有被挪动的迹象,且当时未留下任何现场照片与录像,因而导致事故责任无法划分,赵某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小乡乡的父亲知道此事后,连夜从外地赶了回来,遂将赵某诉至法院。

    3月12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仅7天的时间,3月19日,在宁陵县法院民二庭法官的用心调解下,该案件就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考虑到小乡乡还年幼,如果得不到及时医治,恐会落下病根。接手该案后,民二庭法官丁晓环可真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先后三次前往受害人家中,联系好当事人双方进行耐心说理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被告赵某被她的执着所打动,终于就相关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赔偿问题与原告达成了一致意见,纠纷终得化解,小乡乡家人的心终于踏实了。“真是谢谢你了,你真是俺们的好法官,我替孩子谢谢你!”小乡乡父亲感激地说。

    据悉,自全省法院启动“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以来,宁陵县法院积极响应,认真践行,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程建立“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判、快执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为的就是让留守人员放心,让外出务工人员安心。” 该院副院长杨峰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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