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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床前调解关爱三留守人员

  发布时间:2014-04-11 16:33:43


    4月11日上午,5楼病房内,在宁陵县法院民二庭法官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终于“见面”,暂就医疗费用达成了一致意见。

    躺在病床上的这位妇女,名叫王小琴(化名),她的遭遇让人同情和惋惜。王小琴曾是一名白血病患者,在社会爱心人士的捐助下,她的病情刚见好转,就在上个月,厄运之神却再次靠近了她。

    3月12日,王小琴骑着电动车在宁陵县陈庄路段正常行驶,被张某某驾驶的货车撞伤,经鉴定,该事故由张某某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王小琴被送往宁陵县人民医院抢救,花去大量治疗费用,而张某某仅支付3300元后便不再出面。

    3月27日,王小琴一纸诉状,将肇事司机告上了法庭。

    考虑到王小琴曾是白血病患者,又是留守妇女,宁陵县法院决定对此案件开辟“绿色通道”,进行庭前调解,尽可能地保护其合法权益。民二庭的法官们为让被告方拿钱,可谓是“说破了嘴,跑断了腿”。被告说自己没有足够的钱垫付。王小琴这边却要被告一次性交清。于是法官两边多做工作,为让被告看到王小琴受到的伤害,劝被告让其来到医院病床前接受调解。被告来到病房里,看到王小琴被自己撞成这样,也是后悔不已,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当事人的事儿,就是法院的事儿,当事人的委屈,就是法官的委屈。随着司法文明和进步,老百姓对咱的期望也越来越高。那么,怎样才能于无形之中,化解当事人双方的怨气呢?我觉得,‘调解’便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调解’是一朵盛开正艳的‘和谐之花’,能消除人的隔阂和怨气,让人看到希望和公正,最终真正实现司法文明。”前去调解的民二庭庭长李豫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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