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赡养父母,她招婿上门,落户娘家。原本是共享天伦之乐,可为了一套房,女儿却将父亲告上了法庭。4月22日,在宁陵县法院法官的积极调解下,原告黄小柔(化名)向该院提出撤诉申请,一家人终于冰释前嫌,又见笑颜。
事情是这样的。黄小柔丈夫常年外出打工,家里只剩下她自己照看年迈的父母。由于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其父黄大海(化名)于去年农历二月二十六日,将一处房产转让给了黄小柔,并在该处房屋所有权证上写上了她的名字。而出于某些原因,黄大海私自将该处房产,有偿转让给了同村的黄小祝(化名)和黄大志(化名),并立了收款字据。此前,父亲曾提及此事,黄小柔当时并没有表态。而当黄小祝和黄大志拿着字据,要求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黄小柔急了,坚决表示反对。然而黄小祝和黄大志仗着自家人多势众,多次对其进行羞辱,谩骂,甚至威胁。出于无奈,黄小柔一直诉状,将其父黄大海及同村的黄小祝和黄大志诉至法院。
1月24日,宁陵县人民法院接手了此案。
考虑到黄小柔为留守妇女,且与被告黄大海是父女关系,宁陵县法院的法官们决定对此案进行调解。而由于原被告双方各有说辞,且积怨已深,互不让步,导致调解工作特别难做,宁陵法院民二庭的法官们真是费了不少口舌和周折。功夫不负有心人,经多次调解,现黄小柔已申请撤诉,此案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我愿意重新考虑,与黄小祝和黄大志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这个事情其实中间有很多误会,我父亲固然有不对的地方,但是我的态度也不好。多亏了法官们负责任,耐心调解,真是咱老百姓的知心人!”向宁陵法院递交撤诉申请时,黄小柔激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