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宁陵法院刑事巡回法庭进入该县一建筑工地,开庭审理被告人沈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
八点,巡回庭审现场已聚集了几十名农民工,还有很多附近的群众。“听说法官要现场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包工头,俺们都激动坏了,工友们知道了也都想来听听。”现场一位戴安全帽的农民工兄弟说。
此案被告人沈某曾在2012年2月份,取得了宁陵县某住宅小区的水电安装工程承包权,而后,沈某便组织农民工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他共拖欠应当支付的农民工工资92045元,经宁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整改后,其仍拒不支付且逃匿。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3年10月29日,沈某终被抓获归案。
庭审现场,烈日炎炎、骄阳似火。但在庭审的庄严氛围中,大家仍静静地聆听着法官对这一案件的审理。后经过合议庭合议,当庭对此案作出了判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为了扩大法律宣传效果,宁陵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陪审团前来现场观摩旁听,河南省高级法院豫法阳光对此案进行微直播,同时该院还设立了法律宣传咨询服务点,组织法官现场为群众发放宣传册,讲解法律知识。
此次刑事审判巡回法庭进工地的开展,不仅普及了法律知识,还使人民群众增强了法律维权意识,同时也使宁陵法院将为农民工维权的工作落到了实处。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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