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君子动口不动手”,而武历却伙同其同事在医院这个救死扶伤的地方,将李医生打伤,致使其住院。7月4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6月20日,武历和同事4人到县人民医院给朋友治疗头部的外伤,李医生及时地对伤者的伤口进行清理、缝合,同时告诉武历需要到楼下为伤者办理医疗卡,否则不能进行下一步治疗。武历认为先治疗也是一样的,不听医生劝告不去办理医疗卡。武历在经过李医生多次解释后,仍不去办理医疗卡,并且用手机对李医生进行录像,遭到李医生的拒绝后,武历及其同事便对李医生恶语辱骂、拳脚相加,致使李医生受伤住院。事后武历不同意赔偿李医生损失,李医生便将武历诉至了法院。
经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被告因琐事致原告受伤住院,侵犯了原告的健康权,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法院依法判处被告武历赔偿原告李医生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1761.7元。
武历因一时冲动殴打李医生,损失了钱财不说还惹上官司。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实在是不应该呀。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不要逞一时之能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