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竟让乡里乡亲的他们闹出了人命?7月8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伤害罪案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贾涛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叶奇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贾震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月9日下午,贾涛的父亲与其邻居贾风发生口角,并被贾风用砖块打伤。贾涛一时恼火便不顾同村情谊,和其父亲一起与贾风发生厮打,后来被村民劝开,但是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
当天晚上,贾涛、贾震一起在叶奇家中喝酒,贾涛回家要经过贾风家门口,又听闻贾风扬言要教训自己,便让贾震、叶奇送他回家。在路过贾风家门口时,三人与贾风发生厮打,致贾风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贾涛家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款协议,共赔偿32万元并已履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涛、叶奇、贾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念三被告犯罪时均不满十八周岁,应当减轻处罚,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因为一些邻里的琐事,懵懂少年罔顾法律引发了人命案,被判了刑,对他们来说这种教育是深刻的。就本案来看,如果他们的家人能够正确地处理邻里纠纷,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