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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同胞亲兄弟 却因钱财生纠纷

  发布时间:2014-08-19 09:20:53


    俗话说,兄弟同心,其利断金,作为亲兄弟应相亲相爱,互帮互助,而不能因一己之私利伤兄弟和气。但却有一对亲兄弟为了钱财生了纠纷,而且还打起了官司。8月17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分家析产纠纷案件。

    黄家有两兄弟,黄父常年卧病在床,兄弟二人轮班照看,从未曾有过怨言。但在黄父在去世对家产做出遗嘱处理之时,二人却有了矛盾。黄父将临街三间房屋予以明确说明,南面两间归哥哥,北面一间归弟弟。弟弟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却非常气愤。后来哥哥盖房向弟弟借物借钱,折合现金共8000元,后又索要临街房屋,弟弟念在兄弟情谊上都一并借给了哥哥。过了许久,弟弟经济紧张,要求其兄返还8000元时,哥哥说临街房可以还给弟弟,却不提8000元钱的事情。弟弟主张临街房权利时,不知哥哥已将房屋租赁给他人,为此二人争执不下,差点动手。之后在逻岗法律服务所的调解下,弟弟与哥嫂签下了协议,协议第七条约定在2013年的12月以前返还现金8000元,可是时间超出了许久,哥哥既不还钱,对临街房屋仍继续占有,弟弟气愤不过,也顾不得兄弟之情了,一纸诉状将哥哥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给付8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涉案房屋系双方当事人的共有财产,共有人有权以协商方式进行分割,且当事人就该房屋达成了分割协议,原、被告在协议书的签字,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履行义务。法院判处被告哥哥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其弟现金8000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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