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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心执行换来60户村民的赞誉

  发布时间:2014-08-29 09:20:30



    8月28日,60户村民的申请人代表李传江等几人来到宁陵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着“秉公执法 心系群众”的锦旗送到该院党组书记王宏伟、执行局长蔡尚鸿手中。“王院长,我们今天是特地送锦旗过来感谢你们的,你们为了我们的事辛苦了,要不是你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要回地呢?真是太感谢了!”李传江紧握着王宏伟的手激动地说。

    原来这是一起土地承包合同案件,被执行人孟某于2010年承包了城郊乡段庄村委火神庙60户村民约150亩的土地,并每年向村民支付约14万左右的租赁费。但由于孟某经营管理不当,没有取得预期利益,拖欠了村民的租金两年没有支付。后经法院调解,孟某保证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两年的土地租赁费支付给村民,否则将土地退还给村民,并写下了保证书。但到期后孟某并没有按协议内容履行。而以多种理由推脱。

    宁陵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孟某沟通,孟某对此也是满腹委屈,称自接管土地以来,由于经营不善,自己赔了几十万,才欠了两年的租赁费。但民以食为天,没有土地就等于没有生活来源,这对于60户村民来说,也是不能承受之重。考虑到双方实际情况,在执行过程中,为缓和双方的紧张关系,执行法官先后10余次上门劝解,组织双方坐在一起协商。在充分平衡双方利益基础上提出了一套折衷方案,即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自愿解除承包合同,土地退还给村民,土地上种植的葡萄树、花生、玉米等农作物归各户村民所有,村民自愿放弃约28万元的两年租赁费。通过蔡局长与干警的耐心开导,双方终于为执行人员的诚心、耐心、公心所感动,均对此方案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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