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每对夫妻在步入婚姻时都怀揣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做好了和对方长相厮守,白头偕老的准备。可是世事难料,生活中总是充满着许多变数,让曾经恩爱的两个人走上了离婚的道路。婚姻面临解体,谁都恨不能一洗胸中怨气,这本也是人之常情,但是这个时候把岳父打伤未免有些措置失宜了。
去年10月24日上午,吕华林与聂小倩因离婚纠纷一案在宁陵法院办理相关事宜,在该院审理吕华林与聂小倩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家庭因财产分割问题在法院大门外发生了争执并且大打出手,聂小倩拿出包里的水果刀将公公手部划伤,更为甚者吕华林将岳父手部打致轻伤,致使岳父住院8天。经过宁陵法院法官的调解,吕华林的家人愿意赔偿聂小倩父亲全部合理的医疗费,并愿意额外对其作出一定数额补偿,但是最终因数额差距过大,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2014年9月1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伤害罪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华林因婚姻家庭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遂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吕华林有期徒刑九个月,并赔偿其岳父人民币3236.62元。
俗话说好聚好散,即使做不成夫妻了也不一定非要闹成仇人不可,毕竟曾经夫妻一场,和平分手难道不是更好的选择,现在发展到这个地步又何必呢。
(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