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公正司法的关键环节。宁陵县人民法院着力强化廉政建设,运用“321”工作模式,把廉政监督逐层渗透到各个环节,构筑起坚实的廉政“防火墙”。
重点“三抓”。一是抓公示,将党风廉政责任书张贴出去,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二是抓表率,要求各级责任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好表率;三是抓管理,建立谈话、告诫制度,发现不良现象和违法违纪的苗头,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突出两个强化。一是强化作风养成 ,着力营造氛围。 该院将廉政的“五个严禁”、“十条禁令”以及一些与防腐相关的内容进行传发和摘录,通过微信平台等渠道加强宣传,让干警养成良好的文明操守,确保落实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二是强化外部监督,筑牢防腐之墙。该院在纪检监察室设立了举报录音电话,在院大门口设立了举报箱,着力畅通投诉举报途径,构建多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力求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加强一个“中心”,自我防范与制度约束相结合。全院干警通过学习,以案为鉴,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小节做起,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确保了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