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在不断向前发展,法治也在不断完善,但未成年少女受侵害的现象却屡见不鲜。针对这一安全保障问题,9月15日下午,宁陵县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黄桂玲在宁陵县初级中学小礼堂给全校女生上了一堂“让花季少女远离侵害”的法律课。
讲堂上黄桂玲从家庭、社会环境、学校教育等方面总结出未成年少女容易受到侵害的原因,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告诉同学们怎么保护自己:
第一要有安全意识。现在的初中生普遍安全意识淡薄,不能很好地保护自己。所以要求大家,出门时尽量结伴而行,需要单独行动的也一定要把自己的行踪及时地告知家人、老师或者同学,不要让自己远离他们的视线,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第二要自尊自爱。留守女孩,因为父母不在身边,疏于管理,往往不能很好地约束自己,着奇装异服;做夸张的美发造型;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交友等往往会因一些小恩小惠而被引诱,为自身安全埋下隐患。所以要求大家要自尊自爱,身为中学生就应该穿着得当,不穿过短的裙子、短裤,不着露脐装,不着奇装异服,谨慎交友。
第三要文明上网。留守女孩由于离开父母,会产生一种孤独感,再加上没人管束,往往会沉湎于网络,轻信网友,更有甚者约见陌生网友,为自己招来祸端。所以一定要告诫广大青少年要文明上网,合理利用网络资源,不要让网络成为不法分子犯罪的平台。
讲堂上,黄桂玲用通俗易懂、幽默风趣和学生乐于接受的语言向在座女同学传授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获得良好的效果。该院少年审判庭多次开展“送法进校园”、“关爱留守儿童”、“法律知识讲座”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与学校建立长期联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有效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社会安全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